2025年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XSZB(ZX3)2025051G】

投标答疑和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5年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XSZB(ZX3)2025051G 

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3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提问内容

1、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规定的“(5)规定分包的费用:为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本项目的“基础、混凝土、水电费、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土建部分”必须委托给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投标人中标后将给部分进行分包,该比例占总投资的10%~15%不等,具体以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表、招标人的预算分解以及合同实施时现场双方确认并签证的金额为准。”,我公司现场踏勘之后,认为分包比例占总投资的10%~15%太高,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请求将该比例降低到2.5%。

2、投标人提问由于本项目的产品需要定制,需要垫付资金较大,我公司财务制度和法务部门对定制产品的支付比例有要求,请求对招标文件的“★八、付款方式”“2.”“3.”进行调整。即:请求修改为“2.甲方应在乙方设备装车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最后一车设备装车发货前发货单发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3.甲方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且交付后支付总金额的3%;质保期结束后7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尾款给乙方。

3、投标人提问合同条款的“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5%”太高,可否降低为0.2% ?。

4、投标人提问可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招标人答疑和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招标人答复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合同条款》内容中的5)规定分包的费用:为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本项目的“基础、混凝土、水电费、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土建部分”必须委托给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投标人中标后将给部分进行分包,该比例占总投资的10%~15%不等,具体以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表、招标人的预算分解以及合同实施时现场双方确认并签证的金额为准。”修改为:

“(5)规定分包的费用:为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本项目的“基础、混凝土、水电费、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土建部分”必须委托给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投标人中标后将给部分进行分包,该费用约占总投资的2.84%(即固定数¥70000.00元),在安装完成后由中标人支付给第三方公司。

2、招标人答复支付方式条款调整。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支付方式”内容中的“2.甲方应在乙方设备装车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甲方应在设备到现场之后合同总金额的30%;3.甲方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且交付后支付总金额的8%;质保期结束后7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尾款给乙方。”,修改为:

2.甲方应在乙方设备装车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最后一车设备装车发货前发货单发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甲方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且交付后支付总金额的8%;质保期结束后7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尾款给乙方。备注:支付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材料后3-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当按要求提前准备支付资料。”。

3、招标人答复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中的“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修改为: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下方第4.条)处罚。乙方拒不更换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合格产品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处理不合格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请第三方检测、维修、更换不合格产品产生的一切费用)。”。

4、招标人答复履约担保为招标人的规定要求,不能取消。所有产品交货和安装完成并验收后,招标人退回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另一种方式可以开具履约保函(银行保函或者有效的担保机构开具的担保保函)。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xszx.com/)、南宁青秀山-国家AAAAA级风景区http://www.qxsfjq.com如需要发布。

联系事项

1.招标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5585225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邮编:53002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李工;联系电话:0771-5883198,18977180853

邮箱:2539929909@qq.com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十九层1909号、1912号    

邮编:530219

 

招标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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